母親在醫(yī)院照顧陳同學。攝影 海濤
隨著網絡訂餐平臺的興起,如今一到飯點,就可以看到大批送餐員騎著電動車四處送餐。其中一些送餐員在道路上逆行、騎車打電話……種種危險動作,帶來諸多安全隱患。
去年12月21日晚,吉林大學新民校區(qū)臨床醫(yī)學專業(yè)大四的陳同學在回寢室途中,被“餓了么”送餐員撞傷,后經醫(yī)院診斷為:左側脛腓骨骨折,右足骨第五跖骨基底部骨折。“撞傷孩子的‘餓了么’送餐員王先生態(tài)度比較好,但‘餓了么’方面卻無人來協(xié)商解決此事。”去年12月30日,陳同學的父親告訴記者,王先生是在送餐途中將孩子撞傷的,屬于職務行為,“餓了么”應當承擔責任,但對方卻一直在逃避責任。
送餐小哥眼中 送的餐要比傷者重要
據了解,23歲的陳同學目前正在準備考研,去年12月21日19時許,陳同學乘坐240路公交車從實習單位回寢室。“我是在義和路與新民大街交會處附近下的車,并沿著義和路往位于新疆街的寢室方向走。”陳同學表示,義和路是單行線,她正打算過馬路,不想被逆行的“餓了么”送餐車給撞倒了。
“當時,送餐員也摔倒在地,而我的雙腿特別疼,扶著柵欄都無法站立。”陳同學表示,發(fā)生事故后,她立即給母親劉女士打電話說了此事,希望母親能過來處理。
“一般發(fā)生傷人的交通事故后,肇事方都會第一時間撥打急救電話,將傷者送到醫(yī)院治療。”但“餓了么”送餐員的行為卻讓陳同學傷心不已,“他并沒有第一時間撥打120急救電話,而是給同事打電話要求對方幫忙送餐。”
就醫(yī)舍近求遠 考慮過傷者的痛苦嗎
20分鐘后,“餓了么”的另一位送餐員來到現(xiàn)場,在詢問情況后將送餐車騎走。“看到送餐車被人騎走,我非常害怕,好在撞我的送餐員王先生沒有離開現(xiàn)場。”陳同學表示,此時,母親劉女士也來到現(xiàn)場,并撥打了“120”急救電話,但因對方離得較遠,就建議劉女士自行到吉大一院就診。
就在劉女士打算打車帶女兒去吉大一院就醫(yī)時,送餐員王先生表示,他們單位的車輛馬上就會過來送傷者去附近醫(yī)院。
讓劉女士沒有想到的是,“餓了么”的車輛拉乘她們去就醫(yī)時,沒有選擇吉大一院,而是打算去“中醫(yī)學院”。“附近就是吉大一院,為什么要舍近求遠呢?”對方的建議遭到了劉女士的拒絕,并堅持要將女兒送到吉大一院進行治療。
負責人拒不露面 “餓了么”傷人更傷心
去年12月30日上午,記者來到吉大一院3號樓23層的住院部,劉女士正在照顧陳同學,她的雙腿都打著石膏,無法動彈。“自從女兒入院以來,送餐員王先生的態(tài)度比較好,曾多次來醫(yī)院看望,而其所屬單位也來了兩名員工,但他們卻表示領導不在單位,具體的事宜應該由領導來決定。”劉女士表示,在此期間,她們曾多次與“餓了么”進行聯(lián)系,對方一直表示會向上級部門反映此事,但直到現(xiàn)在“餓了么”相關領導一直也沒有和她們聯(lián)系。
“從入院到現(xiàn)在,我們已經花了近13萬元治療費用,而送餐員王先生也只是送來1萬多元,其余的費用都是我們墊付的。”陳同學的父親陳先生表示,女兒正在復習準備考研,現(xiàn)在卻受傷住進了醫(yī)院,根本就沒有時間進行復習。
“送餐員小王的態(tài)度比較好,他是從農村過來的,也沒有多少錢支付治療費用。”陳先生表示,送餐員騎著電動車在送餐途中將行人撞倒,屬于職務行為,而且送餐用的電動車也是“餓了么”提供的,具體的賠償事宜也應該由“餓了么”來承擔。但到現(xiàn)在為止,對方的主要負責人一直不肯露面,不肯對孩子治療費用及后期的費用進行協(xié)商,對此他非常不理解。
送餐員親屬:雖然條件不好,但不會逃避責任
2日下午,針對陳同學的遭遇,記者試圖聯(lián)系“餓了么”送餐員王先生,但其電話已經停機。
隨后,記者又根據陳先生提供的電話號碼與王先生的表哥畢先生取得聯(lián)系。據畢先生介紹,當時,王先生確實是騎著“餓了么”的送餐車在送餐途中將陳同學撞傷。“事情發(fā)生后,我們曾與‘餓了么’進行聯(lián)系,但對方不同意對傷者進行賠償。”畢先生表示。
“我表弟家的經濟條件不是很好,但我們不會逃避責任,只希望‘餓了么’能夠出面共同協(xié)商解決此事。”畢先生稱,他們會與陳先生繼續(xù)進行溝通,爭取早日能夠解決此事。
記者兩次聯(lián)系“餓了么” 公司始終未給答復
為了弄清事情的原因,記者曾在去年12月30日和12月31日兩次聯(lián)系“餓了么”的客服電話,但對方均表示,會與上級部門進行聯(lián)系,24小時內會給記者進行答復。
但在2日下午截稿時,記者一直未得到“餓了么”方面的答復,也沒有人與記者進行聯(lián)系。
“‘餓了么’明顯是在逃避責任,從女兒出事到現(xiàn)在,‘餓了么’方面也沒有人出面與其聯(lián)系解決此事。”陳先生講,他們一家人對“餓了么” 公司不負責任的做法意見很大。
律師:送餐員屬職務行為,公司應承擔責任
對于此事,吉林銘英律師事務所張新峰律師表示,交通事故責任者應按照其所負事故責任,承擔相應損害的賠償責任。如果此起事故責任方是“餓了么”的送餐員,且不是故意行為,而送餐員又受雇于“餓了么”,其在送餐途中發(fā)生事故,事故發(fā)生時是履行職務行為,故“餓了么”應該賠償傷者因該次事故所造成的合理損失。如果是由于對方原因導致的事故,那么送餐員及“餓了么”可不承擔責任。
采訪結束時,陳先生多次表示,長春的送餐送貨電動車依法行駛意識不高,“見縫插針”、隨意穿行、善闖信號燈等行為常見,存有較大交通安全隱患,女兒這次飛來橫禍就與此有關。他提醒市民出行時一定多留意身邊電動車,也希望管理者能對這些電動車早日規(guī)范管理。 責編:陳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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