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下熱度不斷增加的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4月10日正式在京啟動,市民在網(wǎng)上即可輕松辦理。
隨著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逐漸向好,北京市稅務局當日發(fā)布“關于開通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功能的通告”,自即日起為本市納稅人開通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網(wǎng)頁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等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的遠程辦稅渠道。在疫情防控期間,為便于納稅人高效便捷、錯峰有序的完成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稅務機關已通知本市各扣繳單位分批分期辦理年度匯算的時間,并請納稅人盡可能按照通知的時間段辦理。
2019年1月1日,新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法全面實施。這次個人所得稅改革,除提高“起征點”和增加六項專項附加扣除外,還在我國歷史上首次建立了綜合與分類相結(jié)合的個人所得稅制。這樣有利于平衡不同所得稅負,更好發(fā)揮個人所得稅收入分配調(diào)節(jié)作用。
綜合稅制通俗講就是“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計算稅款”,與我國原先一直實行的分類稅制相比,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發(fā)生了改變。即將納稅人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合并為“綜合所得”,個人平時取得這四項收入時,先由支付方(即扣繳義務人)依稅法規(guī)定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年度終了后,將上述四項所得的全年收入和可以扣除的費用進行匯總,收入額減去費用、扣除后,適用3%至45%的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計算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再減去年度內(nèi)已經(jīng)預繳的稅款,向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并結(jié)清應退或應補稅款,這個過程就是年度匯算。
簡言之,年度匯算就是在平時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這也是國際通行做法。一方面,年度匯算可以更加精準、全面落實各項稅前扣除和稅收優(yōu)惠政策,提醒納稅人“查遺補漏”,充分享受改革紅利,更好保障納稅人的權益。另一方面,通過年度匯算能準確計算納稅人綜合所得全年應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如果預繳稅額大于全年應納稅額,就要退還給納稅人。
新聞延展——
哪些人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依據(jù)相關規(guī)定,納稅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三種情形之一的,即無需辦理年度匯算,包括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但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的;納稅人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納稅人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年度匯算退稅的。
哪些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依據(jù)相關規(guī)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包括2019年度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2019年度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
市稅務局同時提醒市民,2019年度匯算僅計算并結(jié)清本年度綜合所得的應退或應補稅款,不涉及以前或往后年度,也不涉及財產(chǎn)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納稅人按規(guī)定選擇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等所得。
年度匯算可以通過什么方式辦理
依據(jù)相關規(guī)定,納稅人可自主選擇自己辦、單位辦及請人辦的方式進行年度匯算。
(一)自己辦,即納稅人自行辦理年度匯算。
(二)單位辦,即請任職受雇單位辦理。納稅人可以通過取得工資薪金或連續(xù)性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選擇由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0年4月30日前與扣繳義務人進行書面確認,補充提供其2019年度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yōu)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三)請人辦,即委托涉稅專業(yè)服務機構(gòu)或其他單位及個人辦理。選擇此種方式,受托人需與納稅人簽訂委托授權書,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七種情形可能涉及退稅
從充分保障納稅人權益的角度出發(fā),只要納稅人因為平時扣除不足或未申報扣除等原因?qū)е露囝A繳了稅款,無論收入高低,無論退稅額多少,納稅人都可以申請退稅。實踐中有一些比較典型的情形,將產(chǎn)生或者可能產(chǎn)生退稅。
1.2019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2.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
3.因年中就業(yè)、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yè)(職業(yè))年金以及商業(yè)健康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
4.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率高于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
5.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匯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6.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yōu)惠的。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等。
這兩類情況或?qū)⒁a稅
有一些常見情形,將導致年度匯算時需要或可能需要補稅,這主要包括了兩類情況。
1.在兩個以上單位任職受雇并領取工資薪金,預繳稅款時重復扣除了基本減除費用(5000元/月)。
2.除工資薪金外,納稅人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各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加總后,導致適用綜合所得年稅率高于預扣率等。
責任編輯: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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