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茅臺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jīng)理李保芳表示,“國酒茅臺”商標將于6月30日前停用,目前已聘請國際頂級咨詢公司策劃新的產品宣傳方案。2018年8月,貴州茅臺申請撤回“國酒茅臺”商標行政訴訟案件起訴的聲明,并“向國家商標標評審委員會及各相關方表示誠摯歉意”。
回顧:茅臺“國酒”商標坎坷路
2001年開始
茅臺先后9次對“國酒”這個商標注冊提出申請,都沒有成功。
2012年7月
國家商標部門公告稱“國酒茅臺”商標已經(jīng)通過初審。在3個月的公告期內,國家商標部門就收到了95件次異議書。
2016年末
國家商標部門對“國酒茅臺”商標不予注冊。
2017年
茅臺集團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復審申請。
2018年5月
商標評審委員會再次決定對該商標不予核準注冊。
2018年7月
茅臺集團提起訴訟,要求商標評審委員會撤銷不予注冊的復審決定。同時,還將五糧液、劍南春、郎酒、汾酒等31家機構和企業(yè)列為第三人。
2018年8月13日
茅臺集團在官網(wǎng)發(fā)布稱,放棄“國酒茅臺”商標注冊申請,撤銷此前對商標委和當初對“國酒茅臺”提出商標異議的31家白酒企業(yè)的訴訟申請,并向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致歉。
責任編輯:林晗枝
- 最新國內新聞 頻道推薦
-
首個熊貓國際形象被曝光是什么樣的?首個熊貓2019-06-12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fā)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