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3日電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部分條文,未來故意散播有關動物傳染病的謠言或不實訊息,足以產生損害于公眾或他人,處5萬元(新臺幣,下同)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重點包括明定任何人不得故意散播動物傳染病不實謠言,三讀條文明定,故意散播有關動物傳染病的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于公眾或他人,處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并得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之。
為避免應施檢疫物經由網絡平臺販賣及輸入,而增加動物傳染病隨貨品運送散布的風險,三讀條文明定,因特網內容涉及境外應施檢疫物之販賣至島內、輸入或其他檢疫相關事項,經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公告者,其廣告刊登者、平臺提供者、應用服務提供商或電信事業(yè),應依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之公告,采取包括加注有關倡導防疫或檢疫的警語;保存刊登者、販賣者或訂購者資料,或定期提供予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以及限制接取、瀏覽或移除相關網頁內容等措施。
若違反上述規(guī)定,條文明定,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并得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之。
責任編輯:唐秀敏
特別聲明:本網登載內容出于更直觀傳遞信息之目的。該內容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該內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權利,請及時與ts@hxnews.com聯系或者請點擊右側投訴按鈕,我們會及時反饋并處理完畢。
- 臺擬處罰散播動物傳染病謠言行為 最高可罰百萬臺幣2019-06-28
- 最新臺灣新聞 頻道推薦
-
臺灣發(fā)生雜草火警燃燒面積約2公頃 現已撲滅2019-12-03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fā)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