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廣西的游客蔣先生一行九人,原本通過同程藝龍訂了5間雙人間,但到了店里才知道無房。酒店方臨時騰出了一間房,給蔣先生的母親和岳母休息,其他7人自行去找酒店。
酒店方稱,早就與同程藝龍解除了合作關系,那蔣先生之前成功預訂的房源又是哪里來的?
五一小長假,蔣先生一行九人從廣西來長沙游玩。2日下午,他通過“同程藝龍”成功預訂5間雙人間,在線支付1850元。當晚10點多,蔣先生一家來到這家位于長沙中山路的“軍供大酒店”準備辦理入住時,被告知“沒有房間了”。
三方協(xié)商至次日凌晨零點未果,考慮到兩位老人身體吃不消,酒店臨時騰退一間客房,蔣先生額外支付400元房費讓兩位老人入住,另7人深夜自行找酒店,直到凌晨3點多才住下。
5月4日,瀟湘晨報記者從前述酒店了解到,“與平臺方?jīng)]有合作”,而“同程藝龍”回應稱,“通過第三方平臺拿到的房源,可能是系統(tǒng)出現(xiàn)錯誤導致的,與店方?jīng)]有關系,所有的責任由‘同程藝龍’來承擔。”
投訴
預訂酒店卻無法入住,提前結束游玩行程
蔣先生原本計劃,來長沙爬岳麓山游橘子洲頭,有時間再帶老人去趟韶山。
他提供的兩張訂單截圖顯示:2日下午5點25分,通過“同程旅游”官方小程序“同程藝龍”在線支付1850元,其中1820元是“長沙軍供大酒店”5間標準雙人間房費,余下30元為“服務費”。蔣先生的手機收到“酒店預訂成功的通知”,系統(tǒng)顯示入住時間為“5月2日”,離店時間為“5月3日”。
2日晚10點多,蔣先生一行9人趕到“軍供大酒店”辦理入住時,前臺工作人員解釋稱“沒有房間了”,該工作人員還不停地致歉。蔣先生要求酒店經(jīng)理出面處理,等候期間,他致電“同程藝龍”服務熱線,客服在電話中提出兩個解決方案:“重新找房間,但附近酒店客滿”;“或者退全款”,蔣先生及家人對此表示不理解也不接受。三方協(xié)商至次日凌晨零點未果。
一行9人中,蔣先生的母親、丈母娘眼見身體吃不消,酒店方臨時騰退一間客房讓兩位老人休息,蔣先生額外支付了400元房費。
此時,酒店一位任經(jīng)理出面承諾“明天(3號)幫助你們和‘同程藝龍’平臺協(xié)商”。從3日凌晨1點起,先行安頓好兩位老人休息后,另7人深夜自行找酒店,“折騰到凌晨3點多住下”。
蔣先生說,3日與平臺及酒店方協(xié)商至中午12點多,“‘同程藝龍’最終承諾全額退款,又多給了200元”。對于這一賠付方案,蔣先生表示:“沒時間耗下去,沒有選擇,只能接受了。”
此事之后,蔣先生提前結束行程回廣西了。
回應
“責任由平臺來承擔,與酒店沒有關系”
5月4日下午,酒店的任經(jīng)理覺得有些委屈,他說:“‘同程藝龍’與酒店簽訂的合同于去年底到期,此后沒有再續(xù)簽,今年2月就關閉了合作系統(tǒng)。”
任經(jīng)理打開酒店管理系統(tǒng),“同程藝龍”版塊顯示“無房”,他指著電腦屏幕稱,“訂單管理是‘0’,這就意味著沒合作,我給平臺一間房了嗎?酒店也沒法接這個平臺的單。”任經(jīng)理切換到另外一家網(wǎng)絡預訂平臺稱,“你看這里就顯示有房。”
沒有合作,為何蔣先生能在“同程藝龍”平臺上成功預訂房間?任經(jīng)理說,“同程藝龍”是通過第三方拿到房源,“第三方”與酒店確實有合作,但是協(xié)議中有一條約定:“酒店平時保證房源,但是遇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本地區(qū)舉行重大活動情況下,不會擔保一定能提供房源。”
4日晚上,記者以蔣先生朋友身份致電“同程藝龍”服務熱線,客服承認平臺與“軍供大酒店”沒有簽訂合作合同,“我們是通過第三方拿到的房源,不是直接跟酒店對接的”。
該客服人員在電話中多次致歉,“非常抱歉帶來不便,只要是在‘同程藝龍’下的訂單,所有的責任由平臺來承擔,與酒店沒有關系,我們也不會推脫的。”查詢蔣先生的訂單后,她答復道:“已經(jīng)進行訂單賠付了。”
“這種事情以前也發(fā)生過,有時候是系統(tǒng)出現(xiàn)錯誤導致的,我們會全額退款、幫助客人在附近找房或者補償不超過附近房源與所定房源的差價。”另外一名“同程藝龍”客服人員說。
湖南瑞邦律師事務所執(zhí)行主任劉明律師說,通過“同程藝龍”預訂房間,是消費者與平臺簽訂的合同關系,與酒店并未產(chǎn)生直接的合同關系。如果訂房后,遭遇“到店無房”問題,消費者只能夠向平臺索賠,平臺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責任編輯: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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