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2009年11月4日,羅某與丈夫在泰寧登記結婚。2011年下半年,羅某在外出打工期間認識了黃某,在未與其丈夫離婚的情況下與黃某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并于2012年、2014年生育兩個女孩。2015年7月初,羅某丈夫到公安機關報案反映被告人羅某重婚事實。2016年2月13日,羅某在建寧被抓獲歸案。次日,被告人羅某得到其丈夫的諒解,后雙方協(xié)議離婚。
審理:經泰寧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羅某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其行為已構成重婚罪。為此,以羅某犯重婚罪,判處拘役6個月,緩刑6個月。
釋法:重婚是指已婚男、女又與他人結婚或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違法行為。一種是法律上的重婚,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只要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xù),不論雙方是否同居,是否舉行婚禮,重婚即已形成。另一種是事實上的重婚,指有配偶者雖未與他人登記結婚,但卻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存在實質意義上的婚姻關系,即構成重婚。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對犯重婚罪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責任編輯:林航
- 泰寧舉行文化旅游節(jié)暨馬拉松賽、旗袍秀2017-10-16
- 運動山水:換個角度玩泰寧 用競賽的腳步串聯(lián)美景2017-07-24
- 福建宣傳部長高翔赴泰寧調研掛鉤幫扶工作2017-01-15
- 泰寧世德堂古建筑群近日修復完成 2016-12-18
- 三明泰寧建寧縣榮膺“全國森林旅游示范縣”稱號2016-11-26
- 泰寧被列為“一縣一特色”雙創(chuàng)核心示范基地2016-11-16
- 三明泰寧成福建省首個全國旅游標準化試點縣2016-10-12
- 三明泰寧全域化寫生基地初顯成效 為旅游注入新動力2016-09-05
- 三明泰寧全域化寫生基地初顯成效 為旅游注入新動力2016-09-01
- 泰寧綜治“期中考” 交出漂亮“成績單” 2016-08-29
- 最新三明新聞 頻道推薦
-
三明市安監(jiān)局到清流縣開展職業(yè)健康監(jiān)管工作督2017-11-12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fā)表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