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網(wǎng)8月27日訊(福州晚報記者 劉珺 通訊員 江權(quán))電動車丟失沒有報警,想用他人的電動車“補損”,男子周某“腦洞大開”找來售后人員開車鎖。更令人吃驚的是,售后人員未核實車主身份,隨意在小區(qū)樓下打開車鎖。前日,周某因盜竊電動車被水部派出所民警抓獲,被盜電動車現(xiàn)場追回。
前日,水部派出所接到鄭先生報警稱,其停在建華支巷附近小區(qū)樓下的電動車丟失了。經(jīng)了解,24日中午,鄭先生在停車時,認為停在小區(qū)里很安全,就沒有加鎖防盜鎖。前日晚6時許,他去取車時,發(fā)現(xiàn)電動車不見了。
民警調(diào)取小區(qū)周邊等地監(jiān)控探頭。監(jiān)控顯示,24日下午3時許,一名年輕男子在鄭先生的電動車旁轉(zhuǎn)了幾圈后開始打電話,不久另外一名男子騎電動車到場并打開鄭先生電動車的電門鎖,打電話的年輕男子隨后騎電動車離開。
民警前晚8時左右,在福新路某咖啡店將涉嫌盜竊的周某抓獲,追回被盜電動車。經(jīng)了解,20歲的周某在福州務工,約10天前他剛買不久的電動車丟失。上班沒有代步工具很麻煩,但他又不想再花錢買一輛,于是動起了用他人的車“補損”的歪念。24日下午,周某在經(jīng)過建華支巷時看到一輛電動車沒有加鎖防盜鎖,于是撥打該品牌電動車售后服務電話。售后人員到場后,周某謊稱鑰匙丟失,售后人員沒有核實他的身份就幫他將電門鎖打開。周某得以騎車離開現(xiàn)場。
目前,周某因涉嫌盜竊被警方刑事拘留。警方將此情況通知該品牌電動車售后方,責令其加強管理,對從業(yè)人員進行崗位培訓。
在未核實車主身份的情況下,售后人員打開電門鎖是否應該承擔責任?記者采訪了福建名仕律師事務所的周元強律師。周元強表示,售后人員有過錯,作為品牌方官方售后機構(gòu)的售后人員,其有責任也有義務在進行售后服務時對電動車車主進行身份確認,特別是在提供開車輛電門鎖之類的服務時,應要求車主提供行駛證或發(fā)票等有效憑證。未核實身份擅自打開車輛電門鎖,造成電動車丟失,售后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責任編輯:黃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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