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福州交警持續(xù)強化非機動車交通管理
30日下午,一輛違法載人的電動車在林浦路行駛。記者 鄒家驊 攝
海峽網(wǎng)5月31日訊 (福州日報記者 顏瀾萍 通訊員 榕交警)記者30日從市交警支隊獲悉,11日至29日,福州交警共查處非機動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7.5萬起,查扣超標、無牌電動車等2400輛。
違法載人危害大
根據(jù)規(guī)定,非機動車僅限在后座載1名12周歲以下未成年人;搭載學齡前兒童的,應當使用安全座椅。但記者30日走訪城區(qū)多條道路發(fā)現(xiàn),電動自行車違法載人行為頻發(fā),在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中占了不小比例。
上午11時正值學校放學時間,記者在烏山西路白馬中路口看到,一名家長騎著電動自行車接孩子回家,前面踏板上站著一個孩子,后座上還坐著一名孩子。
在林浦路、牛浦路等路段,電動自行車違法載人的現(xiàn)象也屢見不鮮。有的騎手還邊騎車邊回頭跟后座上的人聊天。此時前方若有車輛突然出現(xiàn),后果不堪設想。
據(jù)了解,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違反規(guī)定載人,騎手將面臨50元罰款。“處罰不是目的,市民安全最重要。”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林雄給記者講述了上月底發(fā)生在福州的一起交通事故:陳某駕駛電動自行車載著劉某沿鼓樓區(qū)楊橋東路機動車道由東往西行駛,在宏楊新城路段因路況復雜采取制動措施,致電動自行車失衡后摔倒。劉某倒地后,頭部被同向行駛的公交車右后輪擠擦,當場死亡。“這個案例警示我們,電動自行車違法載人危害大,請騎手遵守交通法規(guī),安全出行。”林雄說。
違規(guī)“打傘”真危險
30日下午的1個小時里,晉安交警大隊民警在三環(huán)路福馬路口查處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70多起,其中非法加裝遮陽傘10起。民警對違法行為人處以罰款50元,并拆除加裝的遮陽傘。
交警表示,給電動自行車加裝遮陽設備不僅會遮擋騎車人視線,還容易引發(fā)交通事故。此外,遮陽設備上有尖銳的鐵條,一旦電動自行車發(fā)生碰撞,騎手容易被劃傷。
30日,晉安交警還到部分企業(yè)進行安全騎行宣傳,呼吁大家共同營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環(huán)境。
部門談規(guī)范管理
強化路面管控 提升科技應用
近年來,福州交警多措并舉開展電動自行車交通管理,去年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查處量居全國大中城市前列。今年以來,福州交警持續(xù)強化電動自行車交通管理。
強化路面管控。福州交警在三環(huán)18個進出城重點部位、二環(huán)沿線34個重要信號燈路口、8座跨閩江大橋上下橋引橋處、二環(huán)內(nèi)主要路口滾動開展非機動車交通違法勸導、查處工作。緊盯早晚出行高峰和中午外賣配送高峰時段,依托各個執(zhí)勤點,嚴查電動自行車闖紅燈、不按道行駛、違法載人、逆行等交通違法行為。
提升科技應用。福州交警應用100套行人和非機動車闖紅燈系統(tǒng),在城區(qū)重要路口,通過人臉識別技術,與公安大數(shù)據(jù)平臺比對,匹配交通違法當事人,實現(xiàn)滾動精準抓拍。截至目前,已抓拍、曝光超過6萬起。
推動誠信建設。福州交警將非機動車和行人交通違法納入聯(lián)合懲戒,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一個季度內(nèi)發(fā)生交通違法行為2次以上或者一年內(nèi)累計發(fā)生5次以上的,將被納入失信黑名單,在保險費率厘定、金融機構融資授信、從事客貨運、危險品運輸?shù)确矫媸艿较拗啤=刂聊壳?,已?000多人納入黑名單。
責任編輯:黃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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