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應當是最陽光、最安全的地方,然而近年來,校園暴力事件頻發(fā),不僅傷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也沖擊著社會道德底線。據統(tǒng)計,2013年至2016年,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各級檢察機關未成年人檢察部門共辦理校園暴力刑事案件50件84人,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已成為不容忽視的社會問題。
寧夏回族自治區(qū)人民檢察院對外公布了近年來發(fā)生在寧夏的校園欺凌和暴力刑事案件典型案件,以此增強學生自我保護、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努力預防校園暴力欺凌案件的發(fā)生,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寧夏回族自治區(qū)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辦公室主任擺山花告訴記者,從辦理的青少年暴力犯罪案件來看,激情犯罪、一時興起造成傷害或致死的案件居多,反映出在校學生法律意識差,做事不計后果。
為義氣將同學捅死
馬某某等9人均系石嘴山市某中學學生。2013年12月30日下午,劉某某因瑣事與同學李某發(fā)生爭執(zhí)后,毆打了李某。次日10時許,劉某某聽說李某揚言找人報復,遂糾集張某某、解某某、田某、薛某某、馬某某、朱某某、吳某某幫其打架,解某某又糾集周某等人。當日12時許,被害人李某與其朋友朱某及朱某的姐姐依約到大武口區(qū)煤苑小區(qū)與劉某某等人商談解決此事。
商談中,因朱某某扇了李某一耳光,雙方遂發(fā)生廝打。其間,馬某某上前抓住李某的頭發(fā)往后拽,劉某某朝李某臉上打了一拳,朱某某拿出隨身攜帶的刀亂揮。馬某某見狀搶過刀追砍李某,并朝其背部砍了一刀,張某某、解某某、田某、周某、薛某等人追打李某。李某倒地后,馬某某又向其右胸部捅了一刀,其他人繼續(xù)踢打李某,后各自逃離現(xiàn)場。李某被送往醫(yī)院,經搶救無效于當日13時10分死亡。
案發(fā)后,馬某某于同年12月31日被公安民警抓獲。劉某某、朱某某、張某某、解某某、吳某某、田某等人先后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最終,石嘴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馬某某有期徒刑11年,判處劉某某等8人3年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部分從犯宣告緩刑。
辦案檢察官表示,本案系近年來石嘴山市未成人犯罪涉案人數(shù)最多、影響重大的案件。案發(fā)時,正值學校中午放學期間,參與圍觀、打架的學生眾多、涉及面廣、場面復雜混亂。馬某某等8名被告人均系未成年人,心智尚未健全,出于給同學幫忙的心理釀出大禍,事后存在害怕、逃避心理。未成年人不能準確區(qū)分對待友誼和哥們兒義氣,遇事頭腦發(fā)熱、容易沖動,不能容忍和控制自己的情緒,以簡單的暴力方式解決問題。本案的發(fā)生,學校管理、家庭教育均存在疏漏。
同學口角引發(fā)舍友群毆
2014年10月22日20時許,田某某與王某下晚自習后因瑣事發(fā)生爭執(zhí),后王某獨自到108宿舍找田某某,被該宿舍的楊某、蘇某某、馬某、田某某四人毆打致傷。王某某遂將王某被打之事告知王某所在211宿舍室友。211宿舍的何某某糾集舍友楊某某、馬某某、韓某等人到108宿舍對田某某拳打腳踢,將田某某打倒在地后,幾人又一起踩在田某某身上圍踏。其間,韓某某持鋼管擊打田某某,后被趕來的宿舍管理員驅散。當晚,田某某被送往醫(y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最終,中衛(wèi)市沙坡頭區(qū)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王某某、馬某、馬某某、韓某某5年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檢察官表示,本案中,不明事情真相的舍友以暴力相助,并用鋼管作為打架工具致使被害人死亡,對于同學友誼與所謂的哥們兒義氣不能區(qū)分。從這個案例中可以看出,社會、學校、家庭教育、監(jiān)護、管理不到位,也側面反映了學校還存在著恃強凌弱、以多欺少現(xiàn)象。
因感情糾紛重傷他人
鄭某某因未與女友考上同一所高中而對女友時常猜忌,朱某某因在學校和鄭某某女友關系密切,引起鄭某某不滿。2014年9月22日12時許,鄭某某約朱某某到平羅縣城某中學對面的超市門口商談。其間,二人發(fā)生爭執(zhí),鄭某某拳打腳踢朱某某頭部,致其倒地后,逃離現(xiàn)場。經鑒定,朱某某的傷情為重傷二級。石嘴山市大武口區(qū)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鄭某某有期徒刑兩年4個月,緩刑兩年6個月。
檢察官說,本案系一起在校生因感情糾紛而引發(fā)的案件。近年來,初、高中生談戀愛已成為普遍現(xiàn)象,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有的青少年正值青春期,處于懵懂、好奇的階段,對異性有著迫切了解的渴望;另一方面,青春期少年大多叛逆不愿意和父母溝通,而是喜歡找異性傾訴。而青少年看問題片面,處理事情簡單粗暴,對行為的后果缺乏預見性,對法律知識更是知之甚少,導致因爭風吃醋而引發(fā)傷害他人的事件時有發(fā)生。這暴露出家庭、學校對青少年的關愛不夠,應對和處理青少年青春期叛逆問題的技能不足,不能正確引導青少年認識和對待與異性的關系。
背景
為了提高在校學生的自覺守法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校園暴力欺凌事件或犯罪案件發(fā)生,促進校園安全和在校學生人身安全,從2月28日起,寧夏全區(qū)三級檢察機關將開展“法治進校園”巡回宣講活動,用3年時間覆蓋全區(qū)所有中小學校。同時,全區(qū)檢察機關將爭取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xié)的支持,發(fā)揮好“法治進校園”巡講活動的平臺作用,吸引愛心企業(yè)在寧夏建立幾個規(guī)模較大、內容豐富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使在校學生能夠親身感受、接受各種形式的法治教育,使他們真正成為學法、知法、守法、用法的人。力爭在各地建立一批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幫教觀護基地或觀護點,使那些涉輕罪被檢察機關不批準逮捕、不起訴、附條件不起訴和法院判處緩刑的未成年人得到專業(yè)化、專門化的矯治。在開展未成年人違法犯罪預防幫教方面,形成社會化預防幫教體系。
全國政協(xié)委員、中國僑聯(lián)副主席、寧夏僑聯(lián)主席朱奕龍出席寧夏“法治進校園”啟動儀式時告訴記者,寧夏“法治進校園”全區(qū)巡講活動,是全國“法治進校園”活動的延伸和延續(xù),是檢察機關與教育部門、學校的一場及時的“相會”,也是一個意義深遠的起點。他希望大家共同攜手,集智匯力,拓寬法治教育途徑,增強法治教育實效,進一步優(yōu)化青少年成長環(huán)境,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實現(xiàn)“用法律守護青春,用大愛成就將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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