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僑胞回國發(fā)展,保障華僑在國內(nèi)合法權益,加強僑務法治建設,既是僑之所盼,亦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的重要一環(huán)。
2014年10月,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正式將依法維護海外僑胞權益納入依法治國的框架。有僑務專家指出,此決定相當于“依法治國”理念在涉僑事務中的基本指導方針。
十八大以來,在法治精神的引領之下,中國僑務部門積極協(xié)調有關部門,創(chuàng)新工作,出臺了一系列涉僑政策法規(guī)。
2015年7月,中國首部華僑權益保護地方性法規(guī)《南京市華僑權益保護條例》正式實施。當年10月,《廣東省華僑權益保護條例》施行,這是中國第一部保護華僑權益的省級綜合性地方法規(guī)。
2016年,江蘇、福建、貴州、上海、湖北五地相繼出臺華僑權益保護法規(guī),涉僑立法的步伐邁得更大。
這些法規(guī)針對華僑投資權益、捐贈權益等單項領域的保護,更多的則是綜合性法規(guī),就華僑政治、人身、社保、教育、財產(chǎn)等多方面權益做了具體規(guī)定,可操作性更強,提供全方位“護僑”服務。
有了僑法“護航”,僑胞們的“獲得感”隨之提升。
據(jù)了解,依據(jù)《廣東省華僑權益保護條例》規(guī)定,江門至今已成功解決出國注銷戶籍,歸國后因護照、定居證過期及無證件無法落戶人員共約200人。
暨南大學法學院院長朱義坤在受訪時曾表示,保護華僑權益是發(fā)揮僑務資源優(yōu)勢的前提。“中央重視、地方先行先試,維權立法工作大有可為。”
研究僑務法的專家認為,地方性的立法嘗試為全國性華僑權益保護立法提供了實踐經(jīng)驗和法律借鑒。
2017年5月起,全國人大常委會就華僑權益保護情況開展專題調研,調研圍繞華僑在回國投資置業(yè)、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及其在出入境、居住、醫(yī)療、子女教育等方面正當權益的保護情況,以推動國家層面華僑權益保護立法。
立法護僑步伐不止,依法行政、依法護僑的社會氛圍亦日益濃厚。
各級僑務部門通過多種途徑加強僑法普及,強化僑法權威。廣東省僑辦2016年起在全省支持建設了一批“為僑法律服務工作站”,為僑界民眾提供法律咨詢和援助服務。
僑鄉(xiāng)浙江青田成立了中國首個涉僑糾紛調解中心,并聘任華僑擔任調解員。在湖南省,法院系統(tǒng)全部建立了涉僑訴訟綠色通道。
2017年召開的全國僑務工作會議上,國務院僑辦主任裘援平表示,“十三五”時期將從完善涉僑法規(guī)政策體系、推動涉僑法規(guī)政策有效實施、深入開展涉僑法治宣傳教育三方面加強僑務法治建設。
有理由期待,未來涉僑權益保護將全面實現(xiàn)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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