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荷蘭法律嚴控毒品 中使館呼吁中國公民自覺遠離》)
據(jù)中國駐荷蘭大使館網(wǎng)站消息,近年來,部分旅荷中國公民為滿足好奇心,在所謂的“大麻店”(Coffeeshop)吸食“大麻蛋糕”、“迷幻蘑菇”等軟性毒品,導致精神恍惚,行為失控,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為此,中國駐荷蘭使館鄭重提醒旅荷中國公民,尤其是在荷留學生,嚴格遵守荷蘭相關(guān)法律規(guī)定,加強自身安全防范,遠離毒品。
圖片來源:中國駐荷蘭大使館網(wǎng)站截圖
雖然荷蘭對軟性毒品采取“寬容政策”,但購買、持有、吸食或出售相關(guān)毒品仍受荷蘭法律嚴格管控。根據(jù)有關(guān)法律,個人持有不超過5克軟性毒品不會被追究法律責任;持有5至30克軟性毒品將被處以75歐元罰款,其中18歲以下違反規(guī)定者將被要求承擔16至30個小時的義務(wù)勞動或(并)處以80至150歐元罰款;持有30克以上軟性毒品將構(gòu)成犯罪,最高可被判處兩年有期徒刑或(并)繳納16750歐元罰款。
同時,個人種植大麻等軟性毒品在荷蘭也屬違法行為,但種植不超過5株且供自用者不會被追究法律責任,種植超過5株者最高可被判處四年有期徒刑或(并)繳納67000歐元罰款。此外,2013年1月1日起,荷蘭全境的“大麻店”均被禁止向未獲得荷蘭居留的外國公民出售軟性毒品,根據(jù)法律,顧客進入“大麻店”前,均須接受居留證件檢查。
另需特別注意的是,將在荷蘭購買的軟性毒品帶到其他國家,也屬于犯罪行為。根據(jù)荷蘭法律,攜帶500克及以下軟性毒品至其他國家者,最高可被判處四年有期徒刑或(并)繳納67000歐元罰款;攜帶500克以上軟性毒品至其他國家者,最高可被判處六年有期徒刑并繳納78000歐元罰款。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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