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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聞網7月7日訊(福州晚報記者 王威 通訊員 夏正希 連麗)邱某在連江讀高中,為了“講義氣”參與到幫助好友出氣的一場群架中,致3人受傷。邱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移送至連江縣檢察院審查,檢方酌情對他作出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讓他得以參加今年高考。邱某今年高考文科成績480分,超過了本二線。 2015年5月30日,小邱的高中同學陳某與林某因爭女朋友產生矛盾,雙方尋找10多名校友打群架,最終造成林某一方3人受傷,邱某涉嫌故意傷害罪。 該案移送至連江縣檢察院審查后,該院檢察官在辦案過程中了解到,邱某在校表現良好。邱某參與該案只因一時糊涂,主觀惡性不大,檢方遂決定對他作附條件不起訴處理,考驗期為7個月。 案發(fā)后邱某思想包袱較重,情緒也比較悲觀,學習成績有所下滑。檢察官了解情況后,通過定期會見等方式與邱某談心,從法律上、政策上解答邱某的困惑。邱某從陰影中擺脫出來,投入到了高考中。

責任編輯:楊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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